为更好地选拔出色人才,充实教职工队伍,南京医科大学现面向国内外招聘、择优录用各类员工。现或有关事情通知如下:
1、面试条件
1.具备中国国籍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。
2.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团结同志、廉洁奉公,热爱高等教育事业,有好的团队协作和敬业精神。
3. 适应职位需要的身体条件,年龄需要在30周岁以下。
4.拥有面试职位需要的资格条件。
5.面试职员均须有国家认同的学历及相应学位,且需要与所需专业相对应;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近日获得相应学历学位。留学归国职员须在考核之前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《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》。
6.附件职位表中有具体需要的按职位表中需要实行。
7.在职职员考试报名的,需经现工作单位赞同。
8.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面试:
①现役军人、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。
②面试职员与现有在岗职员存在夫妻关系、直系血亲关系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,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。
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同意纪律审察的职员、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同意调查的职员。
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能面试到事业单位有关职位的职员。
2、简历提交需要
1.面试职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,请进入南京医科大学招聘网,注册并登录,点击拟面试的职位,依据系统页面提示按顺序填写个人信息并在线提交。
2.面试职员的简历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4日。
3、考核方法
1.人事处对相应职位面试职员初选后,确定考核人选并公告到本人。
2.面试职员的考核方法分笔试、面试三部分。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聘用职员。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:总成绩=笔试成绩40% +面试成绩60%。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选、时间等由人事处公告。
3.学校对确定进入下一轮考核的面试职员,以短信或电话等形式公告。面试职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址参加考核,不然按舍弃处置。对未进入下一轮考核的面试职员,不再公告,逾期未收到公告者,请另行选择面试单位。
4、体检
1.人事处对面试职员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并通过后,按招聘职位数确定参加体检职员,体检标准参照《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》实行,并符合江苏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。
2.学校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职员进行考察,并依据体检和考察结果,确定拟聘用职员名单。因体检、考察不合格等缘由出现招聘职位空缺时,依据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。
5、公示和聘用
1.拟聘用职员名单在我校人事处网页通知栏公示一周,有关材料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。
2.聘用职员实行编外人事代理。
3.是下列状况之一者,学校取消聘用资格:
在学校公告签订聘用合同后,1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者;
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近日获得相应学历学位,不可以按期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;
聘用职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,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。
6、需要注意的地方
1.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率,招聘通知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学校依据职位报名状况,不按期启动考核程序,职位招满即止,具体以人事处公告为准。
2.面试职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需要真实、准确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;已签订聘用合同的,立即解除合同。
7、政策咨询
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详见附件。
8、纪律与监督
监督、举报电话:
监督、举报电子邮箱:
地址:南京医科大学纪委监察处 邮编:211166
联系人:徐若焱
原标题:南京医科大学通知
2019年度南京医科大学招聘员工通知职位明细表.xlsx
南京医科大学
2019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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